2008-7-30 22:25:07 阅读124 评论25 302008/07 July30
2008-8-4 15:07:12 阅读175 评论23 42008/08 Aug4
2008-7-10 23:22:26 阅读131 评论5 102008/07 July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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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7-1 10:04:08 阅读97 评论2 12008/07 July1
案例: 三年前,我跳槽到一家软件公司做文秘。老板是一位从美国回来的博士,三十出头,人很能干。因工作的关系,我们接触的比较密切,后来就渐渐产生了好感,直至发展成恋爱关系。直到我们结婚。婚后不久,在他的要求下我不再到公司上班而是在家里做一个全职太太。尽管这种生活并非我所愿,但是为了他,我只有放弃我的事业全心为他付出。但婚姻给我的幸福异常短暂,我还未体会到蜜月的美好就开始尝受孤守空闺的苦楚,刚开始他说是iyou应酬常很晚回家,后来干脆夜不归宿。我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我的猜测,但我的直觉告诉我,维持这样的婚姻已没有任何意义。于是在一年之后,我决定用法律来了解这场乏味的婚姻。在法律上他说自己只是公司的股东之一,而且有负债,所以并无多少财产可以分割,我知道这是他惯用的欺骗伎俩
2008-7-1 9:45:47 阅读37 评论0 12008/07 July1
精心挑选好房子后,在付款方式上又犯愁了,到底哪种方法更适合自己,才不至于引起麻烦和法律纠纷,让自己住的更放心舒适呢?
买房后有两种结清房款的方式:一次性付清、按揭付清,两种方式各有利弊,对照如下:
一次性付清
利: 可以享受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各项优惠条件,在短时间内房屋产权就可以一次性过户到买家名下。
弊: 需要资金多,可能使以后的发展有阻碍,且只能通过自行考察开发商的资质,产权。
按揭付清
利: 首付款少,剩余资金可用于其他投资,另银行要放款。故在产权方面可以把关。
弊: 在以后10——30年每月都要有计划的还款,需还清本金,一定的利息,家中了经济负担。
2008-7-1 0:29:28 阅读26 评论0 12008/07 July1
从未如此感慨生命的脆弱!